根據香港稅務條例,任何人士,包括法團、合夥業務、受託人或團體,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、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,均須納稅。但面對一系列各式各樣的帳目、繁複的公司報稅法規,不少公司在報稅上都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去了解報稅流程、處理各種疑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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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稅制簡介
1. 根據稅務條例第14條, 任何人, 包括個人、公司、合夥或受託人,在香港經營行業、專業或業務,皆須就在香港賺取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繳稅。納稅人每年需提交利得稅報稅表予香港稅務局
2. 現時公司利得稅稅率為16.5%
3. 只有在香港賺取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和利潤才須課稅
4. 沒有徵收銷售稅、增值稅、股息稅或利息稅沒有徵收資本增值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