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規定文件
「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申請人須自費聘用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588章)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,協助證明申請人符合淨資產規定,投資規定及投資管理規定。康栢為合資格會計師事務所,可出具相關的規定文件,並為申請人提供適當建議
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規定文件
「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申請人須自費聘用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588章)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,協助證明申請人符合淨資產規定,投資規定及投資管理規定。康栢為合資格會計師事務所,可出具相關的規定文件,並為申請人提供適當建議
審查階段及規定要求 | 申請人資產的類別 | 所需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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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存款(即儲蓄及定期存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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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、債券及基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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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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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股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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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(請註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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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、債務證券、後償債項及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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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款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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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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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住宅房地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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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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