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限公司,如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,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。
因此,公司不能白行簽訂合同,而必須使用相關的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的名稱。
如果無限公司倒閱,獨資經營者和台夥人將面臨個人責任甚至破產的風除。此外,無限公司不具有永久連績性,這意味著當所有人或合夥人破產或去世時,公司必须解散。 擁有者的量也有限制,獨資企業只能有一個摊有者。合彩企業最多可以有 20 個擁有者。儘管有這些欲點,無限公司也有一定的好處,由於無限公司無需註冊會計蜜計,東主只需每年結算會計和稅務申報,因此曾計和審計成本較低。
此外,無限公司的稅率较低,由於香港實行兩级稅率,無限公司的應课稅利潤不超過 20 萬港元,須按7.5%的稅率激纳,超過 200 萬港元的應課稅利潤的任何部分須缴纳 15% 的稅率
而有限公司的應課稅利潤不超過200萬港元的,須按8.25%的梯度抑制,超過200萬港元的應課稅利潤的任何部分須按16.5%的梯度抑制